北京证券交易所:个人投资者参与本所市场股票交易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,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(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);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...

编辑回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