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北京明确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】
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北京市医疗保障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9月18日联合发布通告,明确自2025年7月起,本市参保企业职工在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及职...
【北京明确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】
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北京市医疗保障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9月18日联合发布通告,明确自2025年7月起,本市参保企业职工在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)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,811元,下限为7,162元。
⑵对以个人身份在社会保险代理机构或街道(乡镇)便民服务中心参保的人员,缴费基数可在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。若选择上限,月缴养老保险费7,162.2元、失业保险费358.11元;若选择下限,月缴养老保险费1,432.4元、失业保险费71.62元;上述个人如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则月缴费用为584.92元。
⑶参保单位及职工因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补缴部分,将在2025年10月统一处理生成,无需单位申报。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补缴的单位不计滞纳金。个人参保人员若在2025年10月至12月征期内完成补缴,视为按时足额缴纳,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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